深圳调查总队是在原深圳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深圳市调查队的基础上建立的国家统计局直属的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行使统计监督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广东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性负责。<br/>深圳调查总队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行业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房地产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城市住户生活水平、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和景气等专项调查制度,并将逐步增加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资质以外建筑业等统计调查项目。此外,还将承担国家统计局受国家各部委办局委托的全国性专项调查及各城市的考核、评价和监测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