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现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亚太法研究所、犯罪预防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等七个科研机构。<br/>南京大学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83人,专任教师69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21人,行政人员1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0人,其中取得国外学术机构博士学位的8人。<br/>法学院设有一个法学本科;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九个硕士;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